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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2010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考研时间: 2009-06-12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河北医科大学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2010年我校可推荐50名应届本科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型名额为40名,专业学位名额为10名。现对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免领导小组)。由丛斌副校长任组长,成员为:张祥宏、李文斌、段西涛、武志英、齐锦生。

二、推荐条件

1.按照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关于推荐免试工作的有关精神,对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范围界定的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纪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被推荐生推荐范围及学习成绩名次的排定:中医类学生不得推荐西医类专业学位,西医类学生不得推荐中医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成绩名次排定以大学1—4年级考试课程成绩为准(四年制专业以1—3年级成绩为准)。有补考科目的学生不得参加推荐免试。推免研究生的学生学习成绩要求在本专业范围内居前10%(以二级学院为单位)。

7.在学习成绩相同条件下,政治思想品德成绩优秀的学生优先。若学习成绩在推免规定范围内的学生放弃报名或不能参加推荐免试,名额不顺延递补。

三、推荐办法

1.由教务处提供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的各专业学习成绩前10%的学生名单及排序,并在各二级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学生处根据教务处所给出的学生名单提供思想品德成绩,审查学生有无处分经历,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10年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3.被推荐的学生须经过专业考核小组考核。专业考核小组由研究生学院确定。考核小组由5人组成,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和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报考临床专业学位考生考核时侧重临床技能考核。

推荐免试工作按二级学科进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和名额见附件一。考核合格后由本人自主确定研究方向,本次推荐的学生暂不确定导师,2010年5月与统考考生一起确定导师。

四、推免合格学生将在研究生学院网上公示。

推免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二。

五、被推荐合格的学生,不得再参加2010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不再参加毕业分配。研究生入学后,不得改换专业及研究方向。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毕业前的实习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受到处分或未取得学士学位,其研究生资格将自动取消。

六、推荐及录取过程中,有关人员必须严守纪律、公平合理。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涉及到被推荐的学生亦将取消其被推荐资格。

七、本通知未及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一:接收推免生的学科名称及名额

专业代码

二级学科

学术型名额

专业学位名额

071003 生理学

1名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名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名

100105

法医学

1名

100201 内科学

6名

3名

100204

神经病学

2名

2名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名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1名

100209

护理学

1名

100210

外科学

2名

1名

100211

妇产科学

3名

2名

100214

肿瘤学

2名

1名

100217 麻醉学

1名

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

1名

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2名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1名

100505 中医诊断学

1名

100506

中医内科学

4名

100512

针灸推拿学

1名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2名

1名

100701 药物化学

1名

100702 药剂学

1名

100704

药物分析学

1名

100706 药理学

1名

100800 中药学

1名

附件二: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9日 推免领导小组工作会;发放推荐免试工作通知及《报名登记表》;

2.10月10日 下午6:00之前参加推免的学生必须交《报名登记表》及成绩单到学生处,由学生处汇总交至研究生学院,未交者视为弃权;

3.10月13日上午8:30 组织二级学院在主楼五层会议室安排复试事宜;

4.10月13日上午推免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在主楼五层准备复试,9:30 各考核小组在主楼五层会议室组织复试,复试结束后由各考核小组组长将有关材料交至研究生学院508房间;

5.10月14日 研究生学院将推免合格学生在研究生学院网页进行网上公示,并在主楼五层办公室组织推荐合格考生重新正规填写《报名登记表》;

6.10月27日上午9:00推免生到研究生学院办公室领取网报校验码,并由本人在10月底前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推荐免试考生报名须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报名登记表》内容一致,对于信息不一致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生的图像采集定于11月10日上午9:00到研究生学院办公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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