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一)招生对象
1.军队院校本科应届生和具有学士学位的部队在职干部;
2.地方211院校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地方院校毕业的国防生。
以上生源以理工类专业为主,同时招收推免生。
(二)报名考试地点
推荐免试生可在报名前与中心研究生办联系,经中心同意并经学生所在院校推荐和省(市、自治区)教委审批后,直接将报考材料寄送中心研究生办;参加全国统考的北京地区以外的考生,在所在省(市、自治区)教委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试;北京地区的考生在中心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三)身体条件
考生身体健康,无畸形、传染及影响正常学习的重大疾病,身体条件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四)培养经费
1.应届生录取后其培养经费由中心承担。
2.军队在职干部培养经费由考生和中心共同承担。
(五)毕业分配
研究生毕业后,一般留在中心工作;部队在职干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回原大军区级单位或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