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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关于推荐免试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考研时间: 2009-03-11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根据《北京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国际法学院在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推荐免试生无须参加复试,但在发出对推荐免试生的录取通知书之前我们需要按以下要求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

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国际法学院欢迎推荐免试生的加入,同时提醒各位通过初试的推免生妥善处理好自己的毕业论文、实习成绩以及留意所在的院校所规定的毕业注意事项,以顺利通过北京大学推荐免试生资格审查,及完成本科学业。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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