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 “报考单位”是指考生所报考的中国科学院所属的研究所(院、台、站、园、中心等)。“考生所在单位”是指考生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
2. 录取后,京区各单位的新生及部分京外单位的新生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一年基础课,其他单位的新生就近到
中国科学院各教学基地或分院集中学习一年基础课,然后回各自单位进一步学习,并做学位论文。
3. 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3 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