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请各考生仔细对照以下报考条件,其它条件详见招生简章
1.地方考生:(1)考生应为普通高校统招二批本科以上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升本和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者,以及境外学 校学生);(2)限报考应用心理学、法学学科(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和诉讼法学);(3)报考专业须与本科主 修专业(高考录取专业)相同或相近;(4)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5)年龄和身体符合条件。
2.在职干部(军队和武警部队现役军(警)官和文职干部):(1)应具有3年以上部队工作经历(含合训分流任职培训时间,截止录取当年9月1 日,下同),其中营、连主官须任现职满2年;(2)年度考评结果等次须在称职以上;(3)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对所报专业有较好基础,年龄在35周岁 以下。
报考军队政治工作(专业学位)和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须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包括参谋、指挥教员)任职经历,且为正 连职以上男性在职干部;参加考核与考试相结合选拔的考生,还须年度考评结果等次为“优秀”。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招收本科专业为非法学的部队在职干部。
3.应届国防生和军校本科生:(1)非指挥类应届国防生和非指挥类应届军校本科生可报考;(2)可报考应用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 史、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和诉讼法学专业,且报考专业须与本科主修专业(高考录取专业)相同或相近, 不受地方入伍名额限制;(3)考生入学前须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二、现场确认时需携带的材料
陕西辖区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到我院报名考试。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下述材料:
1.地方考生: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原件、已完成课程成绩单原件。
2.在职干部: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大专起点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原件、介绍信原件。
3.国防生和军校本科生: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已完成课程成绩单原件、介绍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