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报考MBA、MPA、工程管理硕士报名提前面试要求
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报名提前面试要求
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招生报名采取先“面试”后“报名”的方式进行。即:凡报考武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武汉理工大学自行组织的提前面试及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一、 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参加提前面试成绩合格。
二、面试流程
面试采取“考生提交书面材料—资格审核—测评(英语、管理综合面试)—公布面试合格名单”的流程进行。
(一)考生提交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包括:1、面试申请表(见研究生院网页);2、学历证书复印件。
书面材料提交方式:申请者将本人书面申请材料递送或邮递方式如下:
报考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本人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地址: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邮编:430070,电话:027-87857938、027-87858478)。
报考经济学院公共管理硕士考生本人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地址: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MPA办公室(邮编:430070,电话:027-87396017)。
报考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工程管理硕士考生本人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地址: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30070,电话:027-87165906)。
考生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时间:2012年9月27日8:00至2012年10月19日17:00.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到报考学院通知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及面试。
时间:2012年10月20—21日
(三)公布面试合格名单
2012年10月24日通过招生学院网站公布面试合格名单。
三、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1.只有经过面试且合格的考生网上报名有效,并于11月10日-14日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2.未参加面试及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在我校报名点不予现场报名确认,网上报名无效。
四、现场报名学历认证
经面试合格参加现场报名确认的考生除按要求出具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外,必须进行学历现场认证:
1.本人学历可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请在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付费),并注意备案表中“验证期至”时间应为2012年11月15日以后的日期。现场确认时请出具本人电子备案表,经核实有效后方可现场报名确认。
2.本人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的考生,请尽快到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认证机构做《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现场确认时请出具认证报告复印件,经网上核实有效后方可现场报名确认。
3.不能出具学历认证资料或已出具学历认证资料经学信网查询不属实的考生均不能现场报考确认。
2013年报考“艺术与设计学院”及“土建学院”考生注意事项
2013年报考“艺术与设计学院”及“土建学院”考生注意事项各位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单独考试考生、本校免推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艺术学院的所有专业、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的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学专业、建筑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和报考我校初试科目中有六小时设计的相关专业的考生,网报时须选择武汉理工大学报名点,并于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内到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考美术学(130400)专业的考生请登录艺术与设计学院网站了解研究方向,报考动画创作及其理论方向的考生,基础课可选620《设计学专业史论》,在网报时在备注一中填写620即可。该专业其他研究方向的考生专业基础课不可选择620《设计学专业史论》
关于接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说明
为了更好地做好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人才工作,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接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的报名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要求
1.985及211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良
3.参加过国家、省级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或科技创新成果者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请于2012年10月30日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表(见研究生院网站)及相关材料,包括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以及担任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专家对申请者在科技创新项目中完成的工作的认定和评价。
三、经学院审核合格,获得我校“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报考我校对应专业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者,经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