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和企业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培养的精神,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于2000年9月正式组建。学院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由财政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国家会计学院董事会由财政部,中组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商务部,教育部,人事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银监会,北京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上海市财政局、厦门市财政局,清华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现任财政部部长任董事会主席。
【我的校园美景】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校园风光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校门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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