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部成立于2013年1月,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与学籍、培养与学位等管理工作,下设招生与就业科和学位与培养科2个科室。2010年3月,我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学位[2010]8号)批准为立项建设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顺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验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学位[2013]15号),我校被正式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将于2014年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目前我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有土木工程和建筑学2个一级学科,覆盖了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建筑历史与理论 9个二级学科。
研究生部招生就业科主要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宣传咨询;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以及考务管理;研究生录取有关工作;就业咨询服务、就业指导和毕业生派遣等工作。学位与培养科主要负责制订、修订有关研究生学位与培养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计划和教学大纲;负责新生注册及图像信息采集,管理研究生学籍档案;负责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的遴选、选聘、培训、考核及信息管理;负责组织研究生教学研究及改革,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负责硕士学位授予及毕业资格审查,核发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