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以下简称辐射安全所)是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下的国家级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专业机构,是全国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主要职能:
1.为拟定与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依法行政提供科学依据。
2.开发利用核技术,做好放射卫生防护和放射医学研究工作。
3.负责全国放射卫生监督监测,核事故医学应急、辐射事故、剂量测量、质量控制等技术管理。
4.负责全国核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监测、评价,并提出防护措施。
5.参加放射卫生、放射医学的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及标准的技术管理。
6.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放射卫生防护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7.负责全国放射卫生防护、放射医学信息的收集、交流与宣传。
辐射安全所设有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应急办公室、放射卫生防护室、WHO/IAEA国家标准剂量学实验室、医用设备质量控制实验室、辐射监测与评价室、放射生物学研究室、人群辐射危险评价研究室、毒理学研究室、室内环境检测中心、信息中心等专业技术部门。
设立在辐射安全所的全国性专业机构有:
1. 全国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委员会
2. 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
3. 全国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技术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4. WHO/IAEA国家二级标准剂量学实验室(简称SSDL)
5. 全国放射医学与防护情报网
6. 国家稀土开发应用卫生评价中心
7. 中华医学会放射医学与防护学分会
8.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