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院校信息 >> 院校资讯 >>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

考研时间: 2007-08-14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为适应社会对高层次理论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拓宽培养渠道,我校与首都经贸大学合作,开办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班,目前开设的专业为:金融经济(首都经贸大学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一、硕士学位申请人资格

我校在职研究生班所有在校学员或已毕业学员,取得学士学位满3年者,均可报名。

二、硕士学位班申请程序

申请者办理如下手续后方可进入由学位授予单位在我校开办的硕士学位课程班学习。

1.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手续

须填写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交资审费和工本费50元。

办理资格证须交验身份证原件、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和学士学位证原件,附大学本科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2.资审合格者交经费一万余元(包括听课费与论文答辩费,具体数额按照学位授予单位当年的规定)。

三、硕士学位认定

1.申请人应在申请后的四年内完成以下考核内容:

申请人须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申请人须参加申报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提交一篇三万字以上的专业论文。论文用中文撰写,并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3.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取得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并通过学位论文后,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申请人在4年内不能通过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学位授予单位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