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校的以下考生必须选择华北电力大学(1162)作为报考点,且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北京地区的统考考生;
报考单独考试的京内、京外考生;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京内、京外考生;
报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的京内考生应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
2.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受理且报考资格无效。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的具体工作安排于11月初在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确认程序为: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 →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出示由教务部门提供的修过六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
3.特别提示: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才有效。
4.选择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除外)必须在华北电力大学参加初试,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下午持准考证来华北电力大学了解考场安排。
5.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