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外国语学院考研复试安排,详情如下:
哈尔滨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方案
为做好外国语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2]12号),特制定以下复试方案: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傅 利
副组长: 刘晓丹
成 员: 刘 颖 李洁红 谢春艳 刘克东 张瑾
秘 书: 李 兵
复试工作督察小组
组 长: 李彦平
副组长: 杨 雪
成 员: 裘丽华
督察电话:86414508
二、招收计划:40人
三、复试资格线:
统考生复试资格线
学 科 | 四科 总分 | 前三科 总分① | 政治 | 外语 | 业务 课一 | 业务 课二 |
外国语言文学[0502] 翻译硕士[0551] | 360 | 230 | 55 | 55 | 90 | 90 |
注:前三科指政治、外语和业务课一。
四、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
序号 | 姓名 | 毕业学校 | 报考专业 | 专业 |
1 | 杨瑞雪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英语语言文学 | 英语 |
2 | 范文文 | 三峡大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英语 |
3 | 陈芳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英语 |
4 | 林士荣 | 鲁东大学 | 英语语言文学 | 英语 |
5 | 于明月 | 北方民族大学 | 英语语言文学 | 英语 |
6 | 于雪 | 黑龙江大学 | 俄语语言文学 | 俄语 |
7 | 王晓 | 黑龙江大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英语 |
8 | 赵子莹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英语语言文学 | 英语 |
9 | 修昕婷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英语语言文学 | 英语 |
10 | 赵心竹 | 辽宁师范大学 | 俄语语言文学 | 俄语 |
11 | 赵健 | 黑龙江工程学院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英语 |
12 | 曹鑫蕊 | 黑龙江大学 | 英语语言文学 | 英语 |
13 | 刘洋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翻译 | 英语 |
14 | 刘晶 | 黑龙江大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英语 |
15 | 肖华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英语 |
16 | 杨蕊宁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翻译 | 日语 |
17 | 谭洪妍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俄语语言文学 | 俄语 |
18 | 周雪 | 哈尔滨学院 | 翻译 | 英语 |
19 | 张宜婷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英语 |
20 | 董雪 | 吉林师范大学 | 俄语语言文学 | 俄语 |
21 | 贾廷玉 | 济南大学 | 翻译 | 英语 |
22 | 张姣姣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英语 |
23 | 刘爽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英语 |
24 | 李向坤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英语 |
25 | 姚立君 | 西北师范大学 | 俄语语言文学 | 俄语 |
26 | 王晓琳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英语 |
27 | 王梦蝶 | 黑龙江大学 | 翻译 | 英语 |
28 | 于迪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翻译 | 俄语 |
29 | 林志刚 | 大连海事大学 | 英语语言文学 | 科技 |
30 | 苏心 | 东北林业大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俄语 |
31 | 初妍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英语 |
32 | 方静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英语 |
33 | 崔艳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英语 |
五、报到时间及地点:
英语专业 俄语专业 日语专业
时 间:2012年3月1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 点:哈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楼3021室
联 系 人:李 兵
联系方式:(0451)86414509,86414514
邮 箱:libing15@hit.edu.cn
六、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简表或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生为学生证,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入学时提交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考场要求--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英语专业 俄语专业 日语专业
时 间:2012年3月17日 上午8:30—11:30
地 点:另行通知
3. 面试时间、地点:
英语专业 俄语专业 日语专业
时 间:2012年3月17日 下午13:30
地 点: 另行通知
4.录取方式:按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七、奖学金评定原则及办法:
1、硕士研究生统考生第一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我校2012级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和统考生第一学年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分开进行,推免生基本奖助学金等级在推免生复试时已经确定,校本部统考生基本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如下:
1)校本部硕士研究生统考生第一学年基本奖助学金的评定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时进行。
2)参加奖助学金评定的学生范围为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统考生(不包括软件学院、定向和委托培养类考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考生奖助学金的评定与其他学生完全相同。
3)各院(系)原则上应根据统考生录取时的最后成绩排序,确定第一学年奖助学金类别,录取时的最后成绩为统考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
4)硕士生统考生第一学年各等级奖助学金比例如表2所示。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比例确定获各等级奖助学金的学生名单,研招办将对评定结果进行核查。
5)生源不足学科调剂录取的硕士生统考生,其第一学年奖助学金等级在第一志愿报考本学科(领域)录取的考生之后按录取顺序依次确定。
表2 硕士生统考生第一学年各等级奖助学金比例
等级 | 一般学科 | 国防、基础类学科 |
一等 | 18% | 18% |
二等 | 42% | 47% |
三等 | 32% | 30% |
其它 | 8% | 5% |
2、其它
所有参加奖助学金评定的考生均应与学校、院(系)签订硕士研究生入学协议。协议书一式两份,经研究生院盖章认可并备案后,由硕士生所在院(系)、硕士生本人各执一份。
外国语学院
二0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