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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2012年考研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12-04-0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河北医科大学2012年考研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我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强化诚信评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现对我校硕士研究生2012年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学术型750名,专业学位29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及空缺专业名额见《河北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生招生计划及空缺专业名额》。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原则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比例按所公布的招生计划120%进行,实际数额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计算。复试考生的确定以初试总成绩排序,如初试总成绩相同,再以初试外语成绩排序,如初试外语成绩也相同,以初试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上线考生不足120%的学科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核

1、考生学历、学位审核报到时审核非应届本科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应届生只对其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进行审核,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于7月10日前将复印件交至或传真至我校研究生学院办公室,传真电话:0311-86047450。

对于往届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认证的考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应在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书面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其毕业证书须得到国家认可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其中军队院校自考学历须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指定的有代理认证资质的部门进行认证,军队院校自考以外的学历须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

请有关考生按以下要求携带材料:

⑴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⑵未转业(复员)的提供军官(士兵)证复印件和本人所在师级或旅级干部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盖章);

⑶已转业(复员)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转业证(复员证)复印件,如没有转业证或复员证,须提供转业(复员)审批报告;

⑷学校训练部证明(2000年前毕业的),2000年前毕业若学校撤销,训练部证明可用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代替;

⑸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

⑹入学批准书或参军登记表复印件;

⑺学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

2、考生政治思想品德的审核研究生学院将向考生发放调档函、政审表,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委培生不调档)并由考生所在单位为考生写出政审材料(本校学生不需提供政审材料)。

3、强化诚信评判:对上一年作弊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1、专业课测试一般按二级学科命题,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河北医科大学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命题和阅卷,闭卷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以实得成绩的60%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组面试根据招生简章所列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由5名以上(含5名)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小组的组成及组织工作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二级学院负责完成。

考生在10人以上的面试小组,可设秘书一人。秘书只负责记录面试情况,不参与面试的其它工作。

面试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包括专业外语及口语、专业技能、心理健康状况、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其中专业外语笔试为必考内容。对专业学位考生应突出临床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英语笔试成绩为20分,面试实得总成绩以30%计入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及时填入《河北医科大学2012年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面试情况表》、《河北医科大学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试情况表》。面试情况表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与英语笔试试卷一并交至研究生学院。

3、外语听力测试测试内容为公共外语,满分为10分,以实得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可在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系统解剖学、卫生统计学、有机化学、中医诊断学和方剂学中任选两科。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均为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

(五)体检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免生)均于规定时间内到校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承担。考生须达到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六)复试日程具体复试安排见《河北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生复试安排》。

三、调剂

1、校内调剂达到国家复试要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相近的缺额专业间进行校内调剂,调剂志愿须重新报名。

调剂至专业学位的考生需符合报考条件。

调剂考生复试工作按本办法第二项复试要求进行,笔试原报专业科目,面试拟调剂的专业。网上下载调剂申请表后,于4月14日上午9:00—9:30提交调剂申请表。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2、校外调剂:视校内调剂情况再定。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及学费

(一)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二)总成绩按各学科专业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排序,如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再以初试外语成绩排序,如初试外语成绩仍相同,以初试综合科目成绩排序。

推免生在各专业排首位。

(三)学费我校自2011年开始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所有考生每年交学费7000元,奖助办法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冀医研[2011]第4号)。

五、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

为保证培养质量,每位正高职称导师招生一般不超过2名,每位副高职称导师招生一般不超过1名,包括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在研课题和经费特别充足者可增招1名,新遴选导师只招1名。

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待复试结束后在网上进行。

六、考生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一)复试各环节缺考者;

(二)考试作弊者;

(三)专业课原始成绩过低者;

(四)导师组面试综合评价不合格或不适于培养者;

(五)未达到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者;

(六)未按规定提交档案者。

七、其它

(一)参加复试考生报到时每人交纳复试费130元,体检费60元。

(二)考生参加复试各环节须持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或军官证。

(三)定向、委培生须按要求提交定向委培协议书。

(四)学费具体交纳办法另行通知。

(五)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以及入学后发现其在入学考试阶段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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