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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2014考研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14-03-19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司函[2006]4号)和《重庆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意见》(重研院[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提出该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

2014年该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211人(含已招收的推免研究生,学术型3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20名)。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该院招生指标,按差额复试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二次划线如下:

三、复试工作组成员

1、复试领导小组:李百战、胡学斌、张智、蒲清平、吉方英、何强、翟俊、王勇、丁文川。

复试秘书工作小组:刘方、王丹云。

2、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19日~21日上网下载复试通知书(网址:http://yz.cqu.edu.cn/),无法上网的考生请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5105286。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6日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参加体检,体检前请不要吃早饭,体检费35元,地点:A校区校医院。

3、3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30到B区城环学院三楼报到。晚上19:30~21:30举行笔试(其中,专业笔试1小时,心理测试1小时。),地点详见学院三楼研究生办公室通告栏。

3月27日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学院三楼研究生办公室通告栏。

4、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另加收加试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费100元。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确认通信地址。

5、报到时,考生每人填报专业调剂志愿和学位类别调剂志愿。

6、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面试(听力及口语)。标准复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5%,专业综合面试占35%,外语面试占20%。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课两门,每门加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加试课程满分100分,其加试科目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科目名称为准。(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两门主干课程时间地点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告栏)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7、参加该院2013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通过考核,获优秀营员者,且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免予复试。

8、复试合格的考生每人依次填报5个导师志愿。

五、复试录取工作

1、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该院将实行差额录取。

3、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标准化后(标准化公式:初试总成绩÷500×100)占50%、标准复试成绩占50%,以最终考试成绩(最终排名成绩=标准初试总成绩×50%+标准复试总成绩×50%。)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课程中任一门课程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复试工作结束后,该院将及时确定计划类别及奖学金等级(含统考生和推荐免试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学位两类),统考生奖学金等级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

5、该院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复试结果、奖学金等级。寄发拟录取通知、调档函、合同或协议等。

6、2014年6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

六、调剂

1.院内调剂

该院合格生源(即考生初试分数达到报考第一志愿的类别和专业的学院复试分数线),可在院内适当调剂,仅限在“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2个专业或2个专业领域(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环境工程领域)。欲参与院内调剂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步参加第一志愿的类别和专业复试,复试不合格不予调剂。

2.校外调剂

为了改善研究生生源结构,该院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接收校外调剂申请。校外调剂基本条件:(1)考生必须是本科毕业于“985”、“211”高校;(2)初试成绩总分高于学院分数线20分,且单科分差符合学校关于调剂的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由本人在“重庆大学调剂申请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报名并提交申请,学院接收调剂的截止日期是3月18日22:00。初审合格的考生,将调剂相关信息于3月19日17:30之前发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chyjs2011@126.com)。学院会及时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同步参加专业复试,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请复试合格的考生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履行调剂手续;待考生在国家调剂系统中状态确定为“待录取”后发放拟录取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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