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4考研复试方案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院校信息 >> 考研复试 >>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4考研复试方案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4考研复试方案

考研时间: 2014-03-29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贾建民

副组长:黄登仕

成员:李军、史本山、王建琼、魏宇、耿黎辉

二、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罗映新

副组长:代颖

成员:杨莉、符建云、武俊

三、复试办法

1、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西南交通大学关于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按各专业计划(扣除推免生)招生人数的不小于1:1.2比例差额复试原则,拟定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术型:经济学:总分330单科(满分=100分)45单科(满分>100)68

管理学:总分335单科(满分=100分)48单科(满分>100)72

专业型:

工程硕士(工业工程、项目管理):总分300单科(满分=100分)50单科(满分>100)60

会计:总分200单科(满分=100分)55单科(满分>100)100

工程管理:总分160单科(满分=100分)41单科(满分>100)82

资产评估:总分330单科(满分=100分)45单科(满分>100)68

2、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形式:面试(专业综合素质+英语口语、听力)+笔试(素质测试)

(1)笔试:个性心理测试

主要考查:学生个性倾向、逻辑推理、分析判断以及发展潜质测试。

时间:1小时

(2)同等学力加试:考生根据招生简章中所考专业要求选择加试科目进行加试,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口试):

1)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考查内容:举止、礼仪;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工作(包括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较全面深入地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考察方式:根据学生报考的专业、考试科目,老师提问问题,当场回答,面试小组成员现场打分。

2)英语听说能力面试

主要考查:语言准确性和范围;语句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

方式:考生当场回答老师随机提问的问题。负责英语面试老师现场打分。

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4月11日晚19:00笔试地点:020202240204(笔试时请带有效身份证件)

2、4月12日上午8:00在学院(0号楼6楼)查看分组情况以及面试房间

3、4月12日上午8:30下午1:00面试

同等学力加试课程登记:即日起至4月2日(也可电话登记,电话:87601992)

加试时间:4月10日

科目:待定(根据有无及专业确定科目)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0619

4、复试成绩

(1)面试(口试)成绩评分办法

英语听说能力面试

能用英语回答老师所提问题,语音、语法正确,表达流畅80-100分

基本能用英语回答老师所提问题,语音、语法稍有问题,表达较顺畅60-79分

不能用英语回答问题60分以下面试小组英语面试成员现场打分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能正确回答老师所提问题,80-100分

基本能回答老师所提问题60-79分

不能正确回答问题60分以下面试小组专业综合面试成员现场打分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应由笔试、面试(口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组成,各项测试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个性心理测试笔试占20%、专业素质综合面试占60%,英语口语和听力占20%。

五、考生调剂复试基本要求

按学校研究生院吸引优质生源的政策要求对2014年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科为985、211、设有研究生院高校或与我校招生学科专业对口的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中申请调剂我院且基本资料审核通过者进行面试。

六、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西南交通大学关于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下达给我院2014年硕士招生计划和学院学科建设规划的需要,学院硕士复试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我院各专业招生名额。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结合的原则(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计算每位考生的最终得分。在各专业确定的名额内依据考生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七、其他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