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科(专业)及计划
招生学科(专业) | 分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 | 复试线 | 线上人数 | 复试比例 | 拟调剂 | ||
材料加工工程 | 4 | 国家线 | 8 | 1:1.2-1.5左右 | 0 | ||
材料学 | 8 | 3 | 7 |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2 | 0 | 4 | ||||
材料工程(专业硕士) | 8 | 0 | 10 |
二、拟录取办法
(一)拟录取成绩确定
复试科目 | 复试内容 | 分值 | 考核时间 |
业务能力考核 | 英语听力 | 50分 | 30分钟 |
专业笔试 | 100分 | 2小时 | |
综合素质考核 | 面试 | 150分 | 20-30分钟 |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
(二)拟录取办法
1、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听力成绩+学科(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总和,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后,在一志愿专业内优先录取。
2、调剂考生按照所填报专业,根据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报考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可由考生志愿选择“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双导师制联合培养”(除享有山东建筑大学普通奖学金待遇外,还享有山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的相关待遇)。
4、调剂考生确认拟录取后,须在学院指导下登陆研招网,确定接收我校拟录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