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成员如下:
组长:肖纯凌(校长)
副组长:韩松(主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
组员:景汇泉(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处长)
王薛君(纪委副书记)
徐超(公共卫生学院院长)
张忠(基础医学院院长)
段志文(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
周伟强(基础医学院副院长)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