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严格按照天津市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现予以公布天津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复试安排。
学科/专业 | 总分 | 单科 | |||
(满分=100分) | (满分>100) | ||||
学术型 | 经济学 | 金融学(金融学、保险与精算方向) | 348 | 45 | 68 |
金融学(信用管理方向) | 338 | ||||
其他经济学专业 | 330 | ||||
法学 | 300 | 42 | 63 | ||
文学 | 345 | 52 | 78 | ||
理学 | 275 | 36 | 54 | ||
工学 | 280 | 38 | 57 | ||
管理学 | 会计学 | 355 | 46 | 69 | |
其他管理学专业 | 335 | ||||
专业学位 | 金融 | 330 | 45 | 68 | |
应用统计 | |||||
税务 | |||||
国际商务 | |||||
保险硕士 | |||||
资产评估 | |||||
法律(非法学) | 300 | 42 | 63 | ||
法律(法学) | |||||
英语笔译 | 345 | 52 | 78 | ||
英语口译 | |||||
MBA工商管理硕士 | 160 | 40 | 80 | ||
MPA公共管理硕士 | |||||
MPAcc会计硕士 | 全日制210 | ||||
海关班162 | |||||
审计 | 200 |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设单科线,总分不低于245分(管理类联考不低于160分)。
2.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为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外语听力:满分30分,考试时间约20分钟。
2.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科目:已在当年招生简章中公布。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90分
(1)专业素质及能力(50分)
(2)综合素质及能力(40分)
4.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满分30分。
5.管理类联考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查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三、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3月26日(周四)上午8:30—11:30(学术型硕士),
下午2:00—5:00(专业型硕士);
(2)审查地点:天津财经大学A座1楼;
(3)审查内容:
①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待入学后审查)
④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应届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提供本科学历信息认证证书。
⑤通过英语六级考生(425分以上)请携带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⑥由档案所在部门开具政审表。
(4)交费:每人交复试费90元。
(5)领取复试通知书。
2.体检:
(1)时间:3月27日(周五)上午8:30—11:30
(2)地点:天津财经大学西院校卫生院;
3.复试笔试、面试时间:
(1)笔试:
3月27日(周五)下午2:00—2:20外语听力,2:30—5:00专业课笔试。
(2)面试:
3月28日(周六)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在资格审查当天通知。
4.MBA、MPA及MPAcc(行业班)复试安排详见我校各中心网站。
四、复试规则
1.复试的范围及比例:
按初试上线情况分学科门类确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比例一般为录取统考生人数的120%。
2.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外语听力成绩+外语口语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1)会计硕士、审计硕士:
总成绩(满分600分)=初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2)学术型及其他专业学位:
总成绩(满分8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五、录取
1.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校内调剂
1.符合复试要求的一志愿学术型考生,经复试排名未能被一志愿专业录取,可申请校内调剂。
2.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复试线但达到国家线的考生,可申请校内调剂,参加所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
3.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须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且只能填报一个校内调剂志愿。
4.可接收校内调剂专业见附表。
一志愿专业 可调剂专业 | 区域经济学 | 金融学 | 统计学 | 会计学 | 金融 |
政治经济学 | √ | √ | |||
西方经济学 | √ | √ | |||
世界经济 | √ | √ |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 | √ | |||
国民经济学 | √ | ||||
财政学 | √ | ||||
金融学(信用管理方向) | 338分以上可选择调剂 | ||||
产业经济学 | √ | √ | |||
国际贸易学 | √ | ||||
劳动经济学 | √ | √ | |||
数量经济学 | √ | ||||
法律经济学 | √ | √ | |||
旅游管理 | √ | ||||
公司治理 | √ | ||||
行政管理 | √ | ||||
社会保障 | √ | ||||
应用统计 | √ | ||||
税务 | √ | √ | √ | ||
国际商务 | √ | √ | √ | ||
保险 | √ | √ | |||
资产评估 | √ |
七、校外调剂
1.校外调剂要求:
(1)校外调剂只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开展调剂工作。
(2)报考211、985高校的我校应届本科生,拟申请调剂回本校,初试分数必须高于申请专业的复试分数线10分以上,与一志愿考生同时复试,并服从研究生院研招办调剂。
2.校外调剂安排:
(1)我校将于3月18日点开通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24小时,且每位考生只填报一个调剂志愿。
(2)我校将于3月19日通知考生能否参加复试。
(3)复试时间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内容为申请调剂专业内容,参考书详见《天津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复试后,校外调剂考生将按照总成绩单独排名,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