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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5考研复试及录取办法

考研时间: 2015-03-24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经济管理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 专业复试线(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二、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同时纳入考核考生学习经历及取得成果。

2、本学院复试具体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笔试科目见《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面试:

外语能力考核: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外语阅读和专业外语。考生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外语口语表达、外语阅读和专业外语表达。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研究设计能力等方面。考生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随机选择的问题进行回答、演算或演示。

3、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200分(外语能力50分,专业综合能力150分)。

MBA复试满分为25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50分(外语能力50分,专业综合能力100分)。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MBA

非MBA

资格

审查

2015.3.22上午8:00-10:00

学校逸夫楼102、104

2015.3.22下午13:00起

经管院204

笔试

2015.3.22上午8:00-10:00

学校逸夫楼102、104

2015.3.22晚上19:00-21:00

经管院104、408

面试

2015.3.22下午13:00起

经管院106、107、108、209、212

2015.3.23上午8:30起

经管院106、107、108、209、212

体检

2015.3.22上午10:00-12:00,校医院

待确定

注:

(1)资格审查要求:见《报考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2)面试等候室:经济管理学院办公楼103、104室;

(3)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指定的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现场。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1、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

(2)外语能力成绩低于30分;

(3)专业综合能力成绩低于90分;(MBA低于60)

(4)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MBA低于150)

2、同等学力复试考生加试的考试课程中任意一门课程的考分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拟录取原则: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百分制)进行排序后,结合各专业的招生数量,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百分制)= 初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0.5 + 复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0.5

其中,初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 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

复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 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

五、调剂要求

1、校内调剂

优先接收学术背景和研究基础良好、创新能力较为突出的考生以及毕业于985和211学校的考生调剂申请。调剂程序根据学校规定执行。

专业

人数

要求

国际商务硕士

3名左右

报考“金融学”、“会计学”的考生(优先接收211生源考生)

金融硕士

3名左右

报考“金融学”、“会计学”的考生(优先接收211生源考生)

图书情报硕士

3名左右

报考“会计硕士”的考生(优先接收211生源考生)

申请时间:截止到3月20日16:00。

申请地点:经济管理学院204室。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4315665。

2.接收外校考生调剂

考生学术背景和研究基础良好、创新能力较为突出,优先接收“985工程”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985工程”高校未被录取的考生,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

六、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学院复试工作

王惠霞

84315665

84315665@163.com

接待考生申诉

张振伟

84315689

Zzwei2045@sina.com.cn

2015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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