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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201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考研时间: 2015-03-2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1.信息公开,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综合评价,科学选拔。要做到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根据学科特色和培养需要,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考查考生的学术潜在能力素质。

3.加强监督,严谨规范。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自觉加强复试制度建设和落实,不断提高复试的规范性,保证复试工作过程无漏洞,程序无瑕疵,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组织管理

1.我校复试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由2015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校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复试的基本要求和报考情况及导师人数多少,分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督促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专班,审定各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审核进入复试考生的资格,监督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审查录取结果;督促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信息及时发布,提高复试工作透明度。

2.各相关学院要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牵头参与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本学院的调剂、复试工作。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复试方案、各学院报考及计划分配的具体情况,制定并执行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督促本学院复试工作的信息及时发布,并根据复试小组的意见确定本学院拟录取名单。

3.各相关学院成立由院长牵头、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学科带头人参加的复试工作专班;有多个二级学科的学院要严格按二级学科设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

三、调剂

1.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调剂系统的操作,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公布调剂日程安排。各学院要及时下载调剂考生信息,及时给考生反馈复试通知,及时更新信息,保证信息畅通。生源不足的学院要调剂线上生源完成招生计划。

2.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5)报考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学术型学位学科。

3.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认调剂意向。

(2)调入学院下载申请调剂考生材料,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

(3)调入学院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四、复试

1.复试人员资格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执行B类线。

(2)我校原则上不接受破格,部分生源不足的学科,可接受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统考科目单科与国家分数线相差5分以内)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申请破格参加复试。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不予破格。

2.复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时间:2015年3月25日—4月12日,具体时间参考各学院复试方案。

(2)复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形式和内容参考各学院复试方案,但应包含以下几项:

思想政治品德: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专业课笔试科目:根据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

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专业文献阅读能力等,总分100分。

综合素质面试是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参见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加试科目,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专业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

(3)复试前,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导师进行培训,如招生政策、选人标准及方法等,要充分发挥和有效规范导师群体的作用。

复试时,所有程序需全程录像监督(笔试等可在标准化考场教室中进行),面试前通过抽签确定面试小组专家成员和考生面试顺序,做好抽签登记和面试情况记录。

3.复试要求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②专业外语能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诚信意识;

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

⑤人文素养;

⑥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复试基本程序

(1)缴费

考生到行政楼二楼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须另交100元加试费)。

(2)资格审查

考生持收费凭证到行政楼105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现场认证生成的考生信息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籍证明以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再审验;

④以“双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委托(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写、盖章(资格审查时上交);

⑤在职考生须在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录取培养协议》,认真阅读并签字后资格审查时上交。

⑥考生应上交从学校研究生处网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政审表并填写完成后在思想道德考核时上交到所报考学院。

(3)考试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到所报考的二级学院报到,复试具体办法见报考学院网页。

(4)体检

复试期间内考生可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体检时直接缴至附属民大医院体检中心)。

五、成绩及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专业英语复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5.复试成绩将在复试成绩统计完成后在各学院网页和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1.2。

7.复试结束后,各相关学院通过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本次复试工作按照集体决策、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确保本次复试工作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实行信息全公开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复试录取全过程中根据录取程序公布以下信息: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各学科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各二级学院也必须通过本学院网页或宣传橱窗、展板等,公布以下信息:本学科招生专业目录;本学科招生计划及缺额;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参与本学院复试考生名单;本学院各学科拟录取名单;本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4.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学校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督查小组全面监督复试所有环节,复试中所有环节都要录像。

5.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6.与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7.我校纪委(监察处)办公电话:0718-84395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电子邮箱:hbmzxyy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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