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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文学院2015考研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15-04-09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为了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根据学校《长春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文学院2015年艺术专业硕士招生复试实施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

2、我院组成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文学院复试工作负全责。

3、我院根据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成立了若干复试小组。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组成。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首轮复试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后期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可适当调整。

艺术硕士专业综合上机、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均由我院组织实施。

复试前我院将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审查内容包括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为学生证)、身份证与报考信息是否相符;政审表;本科学习成绩单。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1、专业综合上机:考试时间为6小时,试题满分为100分。

2、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核业务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

(1)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占50分,考核重点:①基础理论②专业知识③对学科发展前沿了解情况④计算机应用能力⑤本科学习成绩;

(2)综合能力占40分,考核重点:①逻辑思维能力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从中表现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敬业精神、钻研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分。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低于15分钟。面试记录由学院保存3年。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70分(含70分)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每名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不得低于10分钟。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统一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每科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复试期间不体检。

三、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面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下同)以上且复试总成绩在120分以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在70分以上,为复试合格。

复试合格考生将复试总成绩除以2乘以40%,将初试总成绩除以5乘以60%,相加后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成绩总分/2)*0.4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3月27日(8:30—11:00)

1.参加复试的考生到文学院报到;

2.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出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获奖情况凭证等,并交付上述证件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政审表。

3.考生领取《研究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表》、《研究生信息核对表》及准考证。

西图820室

3月27日(8:00—)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西图820室

3月28日(9:00—3:00)

专业综合上机

西图909

3月29日(8:30—)

专业综合面试

西图826室

英语专业外语口试

西图828室

3月30日

同等学历加试

南区研究生教学楼

五、破格复试程序

1、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接收破格复试的专业、名额及破格条件。

2、接受考生申请。

3、依据考生申请情况进行初步遴选,确定破格复试名单并公布。

4、组织破格复试,根据成绩排名确定拟破格录取名单并公示。

六、调剂流程

1、3月18日调剂系统开通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会于24小时内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并发放复试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重新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

4、登陆我校网站,查看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通知,按复试科目复习,准备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后三日内,我校会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除。

七、学费及奖助

1、我校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学制3年。

2、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6000元/人/年。定向就业考生无国家助学金。

3、优秀生源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标准见招生简章。首轮复试考生有资格参评第一年学业奖学金。

八、复试纪律和要求

1、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院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不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2、我院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及录取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4、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

5、对复试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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