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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2015考研复试及录取办法

考研时间: 2015-04-09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法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调剂

我院除法律(法学)接受校内调剂外,其他专业不接受调剂。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面条件:

1.申请调剂学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

2.申请调剂法律(法学)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是法学,且学士学位是法学学位。

二、特殊加分

曾参加法学院组织的2014年暑期夏令营的考生将按照夏令营考核所获得的优惠等级,在计算综合成绩时进行相应加分。

三、面试

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位考生综合面试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面试时间一般为5分钟。

四、录取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不合格,即<60分,则不予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1、法学: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2、法律(法学):本专业采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录取的原则。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则在符合其他招考条件的情况下直接录取;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成绩为不合格,则该招生名额用于调剂,调剂考生的录取按照综合成绩的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录取。

3、法律(非法学):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4、奖学金评定原则是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优先,调剂考生之间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五、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电话64253768、邮箱:puyangzlw@163.com,办公室:五教417。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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