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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08-07-25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同 济 大 学

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即委托培养)。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9年 9月 1日后出生),报考单位委托培养者不受此限制;

4、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者,学历必须符合下列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不包括提前毕业)和历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通过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及自学考试,已获本科毕业证书者);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以上(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 2009 年 9 月 1日,下同),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均以同等学力报考;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单位委托培养硕士;

(4)在校研究生、国防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5、以同等学力报考除符合上述1-4条外,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外国语通过CET四级考试;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3)只可报考相近专业,选择范围参照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者,学历必须符合下列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五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两年以上。

7、报考法律硕士者除符合上述1-4条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8、报考单独考试者,应达到以下全部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 4 年(2005年9月 1日前参加工作);

(2)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业务优秀,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

(3)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4)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和查询网址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受理日期为2008年10月10日至31日(具体时间请注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yz.tongji.edu.cn)。

2、现场确认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下述“现场确认须知” 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于2008 年11 月10日至14日(具体时间请注意我院信息网),到同济大学报名点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 其中报名参加MBA联考、 单独考试、设计艺术学(050404)专业及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网报时只能选择同济大学报名点,并到同济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须知

(1)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原件;

(2)应届生须持所在学校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历届生须持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资格报名者除上述证件外,还必须验交CET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至少一篇);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另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推荐信》和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并签名、盖章的《专家推荐书》;

(4)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所)、所报考的专业(专业有说明时必须填写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4、其他说明

(1)报考中德学院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在院系一栏选择“中德学院” ;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进相关的中法班;

(2)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试日期

2009年1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地点

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五、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简章的复试部分。

复试时间为2009年 3月下旬至 4月初。复试通知由考生凭证件号和准考号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下载,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六、录取

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差额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拟录取的硕士生须与学校(或委托培养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邮局挂号寄送,恕不接受直接领取。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学业奖学金制度,对研究生的学费进行全面资助;同时还有完备的助学金制度,研究生通过“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在参加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同时,得到全部或部分的生活资助。按照对07年入学的研究生已经实行的资助体系,被同济大学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额学业奖学金和部分学业奖学金的资助面为100%。同时80%以上研究生可获得三助岗位,三助岗位津贴为4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不纳入培养机制改革体系中。

七、学制、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 2.5 年(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中德学院、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另有语言强化,需时半年。

八、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九、其它

我校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受推免生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http://www.tongji.edu.cn,http://yz.tongji.edu.cn。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单位代码:10247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944,65981601,65982683

传真:021-65988292

E-mail:yzb2009@gs.tongji.edu.cn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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