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公布,全文如下:
苏州大学是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苏州大学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8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9个硕士点,1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点,工程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MPA、MBA、MPH、农业推广、临床医学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在校研究生突破12000人,在全国地方性高校中名列前茅。
2010年我校开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学位专业工作。代码550100。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初试:政治理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共计4门。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一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
复试:专业创作与综合面试(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安排)。
三、招生领域:艺术设计、美术。
四、招生人数:50人。
五、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7月5日—13日。
登录网址为http://zzlk.nuaa.edu.cn
2、现场摄像、报名时间和地点:7月15日—18日,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工科楼二楼。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着除白色以外其他颜色服装。
3、报名费:按照国家规定。
4、符合报考条件者,在现场报名时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均需原件和二份复印件)、资格审查表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报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现场报名结束后打印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考生将此表交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本单位无人事权的需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审查盖章(照片上也要加盖),盖章结束后务必于9月1日前将盖好章的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挂号信寄到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部招生科(邮编:215006)。
六、考试时间
2010年10月30日、31日
七、学制、学习方式、培养费
学制:3年
学习方式: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培养费:12000元/年
八、录取
录取分数线由本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九、复习资料
1、《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专业知识:“艺术史论”;专业技能:“美术创作或艺术设计”。参考书目:《中国美术史教程》薄松年,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中国工艺美术史》田自秉,东方出版社。
十、联系方式
1、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0512-65880451
2、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12-65112816(兼传真)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报,网报时必须选择苏州大学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网报成功后要打印资格审查样表,不网报的考生不能现场确认。
2、不接收异地报名考试,即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苏州大学报名点,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苏州大学进行现场拍照和资格确认。
3、请考生仔细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2010版)。
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