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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201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0-11-24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报名

(一)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自费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

(三)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两年半共叁万元人民币(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翻译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外,其余专业均为学术型硕士);

专业硕士学费:

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法语口译)学制叁年,学费共计人民币叁万元;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制两年,学费共计人民币贰万元;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制及学费问题请咨询我校MBA中心,电话:021-55382780,021-65311900-2680,网址:http://mba.shisu.edu.cn;

博士研究生学制叁年,学费共计共肆万伍仟元人民币。

(四)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五)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六)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地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报考地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七)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或一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或第二外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须应试外国语及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或第二外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或第二外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合格者,可参加我校举行的复试,具体内容、方式届时见我部复试通知。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1年4月9日至1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复试地点、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具体地点届时请见复试通知。时间:2011年6月5日之前,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

三、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1年6月中旬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

四、入学

被我校拟录取的新生于2011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半;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习年限为二到三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其他

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部网站(www.graduateshisu.edu.cn)获取相关信息。我校单位代码,详细通讯地址,联络电话等信息见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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