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于2000年7月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而成,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2月成为河南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近年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2012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生3907人,博士生215人,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457人,使各类在校研究生达到14000多人。
目前,郑州大学学位点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门类62个一级学科;有2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5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3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1个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9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0个工程硕士专业领域,以及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权;有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国家级重点及重点培育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40个。现有两院院士29人(专职院士5人,双聘院士24人),博士生导师261人,硕士生导师2015人。在对外交流方面,已与美、日、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郑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势头良好,已成为中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今天的郑州大学正把研究生教育作为强校之路,朝着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迈进。
一、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我校278个专业(含19种专业学位授权点)意向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500名(含推荐免试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500名(含推荐免试生)。我校招生目录中所列意向招生计划是根据招生专业培养条件拟定。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有待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届时学校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数,综合分析各专业基本培养条件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考生还应达到以下学业要求:
①一般不能跨专业门类报考;②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③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1篇(含1篇)以上;④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并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获省级科研成果奖(前5名)。
2、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非医学专业及护理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3、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限定要求。
三、考试科目
(一)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统考科目限报英语。
(二)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考试科目均按教育部教学司文件要求设置。
四、学制和招生类别
(一)学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以三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根据学科特点,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药学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的学习年限为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学习年限必须满3年;其他人文社科类专业学位全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采取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两种形式,脱产学习年限为2年,在职学习年限为2.5年,且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二)招生类别:分全脱产与在职攻读两类,在职攻读不享受三助奖学金。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院系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院系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归属一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美术学院、音乐系的考生及我校初定接收的河南省内高校的推免生,必须到郑州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郑州大学报考点设在郑州大学新校区(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按照相关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要求。无论何时,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外国语
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
1月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特别提示:我校初定接收的河南省内高校的推免生,必须选择郑州大学报考点报名。并参加1月5日下午的外国语考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和联考科目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在我校各招生单位网站上公布。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七)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约3月下旬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s.zzu.edu.cn)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如查询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我校将不再寄发纸质版成绩单。
八、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各招生单位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类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四)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及时公布。
(五)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九、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校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分别签订协议。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加大复试力度,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相关政策说明
(一)2013年我校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推行以科研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以创新为目标的研究生动态奖助体系,实施奖学金制度。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在录取时确定,以后每学年评定一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类:A类免交全额学费,约占85%;;C类自筹学费,约占15%。全脱产硕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分为三等,获奖面达85%。一等奖学金6000元/年,占10%;二等奖学金5000元/年,占60%;三等奖学金4000元/年,占15%。研究生在学期间还可申请5000元/年、4000元/年的助教奖学金和助管奖学金以及其他勤工助学岗位等,获得不同等级的生活津贴。
学校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其中学校专项部分每年不低于100万元,用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此外,学校还设立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具备科研潜质和创新思维的全脱产科学学位研究生,根据科学研究需要可向学校申请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
另外,我校还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学校“211三期建设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硕士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二)我校积极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优先接收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生,推免生经初审、复试合格者,可享受我校硕士生相关奖学金。
(三)我校每年选拔优秀在校硕士生进行“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2013年“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学生比例可占到50%以上。
(四)“211工程”院校及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享受我校相应优秀考生奖励政策。
(五)学校和院系可为研究生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三助”岗位约占在校生的60%,国家助学贷款比例约占在校研究生人数的20%。
十三、其它说明
(一)2013年报考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备用信息栏填写指导教师,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认真查阅招生院系招生简章、导师简介和招生情况等信息。
(二)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后考生请及时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关于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籍学历信息审核结果的公告》,若存在审核不匹配的情况,考生务必在研究生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认证,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三)我校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四)我校只邮寄录取通知书。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准考证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材料均由考生从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zzu.edu.cn)自行下载打印。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方式、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保证研究生院与考生的联系。
(五)2013年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
十四、信息查询及咨询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址为:http://gs.zzu.edu.cn欢迎上网查询考研信息。
考生可直接拨打所报考院系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研究生招生办每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开通招生工作集中答疑电话(0371-67781710),另开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在线咨询,敬请考生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及时间要求进行相关咨询。
郑州大学单位代码:10459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