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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3-09-27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学校简介

学校现有教授及相当职称者180人,副教授及相当职称者277人;教师中具有博、硕士学位者714人,教师中有湖北省“百人计划”3人、省“111”工程人才1人、楚天学者11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6人、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5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68人。以非全职方式聘用了包括诺贝尔医学或生理学奖获得者Ferid·Murad教授、美国四院院士钱煦教授在内的45名海内外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014年十堰市及周边地区(含神农架林区)的现场确认和初试地点在湖北医药学院。

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试录取

1、初试。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2、复试。复试预计在3月至4月进行。我校的复试名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将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上发布。内容包括:资格审查、面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课考试、专业外语)和体检。

3、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择优录取,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测评,体检合格后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上公示。

六、奖助政策

1、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组成。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40%可获等额学费资助,40%可获半额学费资助。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2、助学金体系

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助学金、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等组成。

经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按600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研究生承担“三助”工作,每月可获300-800元的助学津贴;研究生参加临床医疗工作,由所在科室发放津贴。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设立研究生特困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其他事项

1、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2、单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

邮政编码:442000;

网址:http://yjsgzc.hbmu.edu.cn/structure/index.htm

联系部门: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719-8878051

联系邮箱:hbmuyjs@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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