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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4-09-23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概况

长江科学院(简称长科院)始建于1951年,是国家非营利科研机构,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科院为国家水利事业,长江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提供科技支撑,同时面向国民经济建设相关行业,以水利水电科学研究为主,提供技术服务,开展科技产品研发。

长科院下设16个研究所(中心),7个科技企业,并设有研究生部。国家大坝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部江湖治理与防洪重点实验室、水利部岩土力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水利部水工程安全与病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部长江科学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长江科技推广示范基地、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市智慧流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长科院等单位建设。主要专业研究领域有防洪抗旱与减灾、河流泥沙与江湖治理、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壤侵蚀与水土保持、工程安全与灾害防治、空间信息技术应用、流域水环境、农业水利研究、国际河流研究、野外科学观测、生态修复研究,工程水力学、土工与渗流、岩石力学与工程、水工结构与建筑材料、基础处理、爆破与抗震,工程质量检测、机电控制设备、水工仪器与自动化,以及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化技术应用等。

目前,长科院有在职职工近9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00余人,具有教授级高工及高级职称人员近400人,博士150余人,硕士230余人。现有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9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湖北省重大人才工程“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首批培养人选1人,湖北省突出贡献专家3人,逐步形成一支以学科带头人为主、博士等青年为骨干的科技队伍。长科院总占地面积90余万平方米,在武汉、宜昌、庆、丹江口等地建有科研基地,其中沌口科研基地占地600余亩,建有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河工模型——长江防洪模型,拥有各类实体模型试验大厅,各种先进的仪器设备4000余台(套)。

长科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部有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专业,并与山东大学联合成功申报博士点,同时成为河海大学博士生培养基地之一。

长科院的研究生培养依托国家、省相关重点实验室(中心),在培养硕士生方面不仅具有较强的实力,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而且还注重利用高校的资源做好培养工作。新生入学后,均安排在河海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课程学习。在培养中,我院注重对研究生进行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养,研究生在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后,将直接参与导师担任的科研项目的工作。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5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30名,包括推免生1名。招生专业有:(一)岩土工程;(二)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三)水文学及水资源;(四)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五)水工结构工程;(六)水土保持工程(0815Z1)及(七)流域水环境与生态(0815Z2)。 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参照2014年招生人数制订的,2015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填报我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院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院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二)考生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按教育部规定时间。

(四)初试科目

按国家相关规定,报考我院攻读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的第一至第三科目为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及数学一。第四单元的考试科目为自命题科目,详情见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一)我院在复试前将对涉及考生资格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范围、方式由我院自定。我院将于2015年3月在网站公布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全部复试工作预计在2015年4月中旬左右完成。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阶段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被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八、录取

我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2015年招生规模数,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凡有如下情况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一)政审不合格者。

(二)体检不合格者。

(三)凡未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及医院进行体检者。

九、学制

学制为3年,其中:在河海大学学习基础课程一年, 参加科研工作及撰写论文2年。

十、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院对第一志愿考生按3000元/人•学年、调剂志愿考生按5000元/人•学年收取学费。

十一、奖助学金

(一)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及生活补贴两部分。

(二)奖学金包括国家级奖励及院级奖励两部分。

1、国家级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两部分。

2、院级奖励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课程学习、优秀论文、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会实践、优秀科技创新及优质生源等奖学金。

十二、医疗

我院除了按规定为每位同学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及学生平安保险外,还提供一定比例的医疗费补助。

十三、其它

(一) 在我院参加科研工作及撰写论文期间入住配有空调、洗衣机等生活设施的研究生公寓, 每间住2人。

(二)我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如有下达政策和规定,我院研究生部将会在网上发布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并在国家线下达后尽早加入群号为:322878980的2015长科院研招群。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书等,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院概不负责。

(四)由于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院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 咨询、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 监审处 027 82829720

咨询电话: 研究生部 027 82820003

十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305

邮政编码:430014

网址:http://www.crsri.cn

长科院2015年研招群号:322878980

联系电话: 027-82820003; 027-82829979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浦大街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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