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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4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考研时间: 2013-09-2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我院2014年接收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设置有研究生院高校的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25%,“211工程”高校的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10%;

4.有学术论文发表、获得专利、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获奖者综合成绩排名可以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4年研究生申请表》(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4.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

5.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6.在校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它获奖的证明一份;

7.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1份,正反面需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8.复试时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四、申请办法

1.申请者请到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查阅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有关表格,并于2013年9月29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按第三条顺序装订成册(一份申请表做首页,另一份申请表以及体检表单独散放))寄到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编100191,或送到北航教学区5号楼208房间,请在信封封面上注明“2014年研究生推免资料——学生本人所在学校、姓名以及申请专业”。同时,将申请表的电子版发给相关专业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表)。

2.经我院各专业对申请人的材料综合评审,校医院对体格检查表审核后,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并经学院同意接收的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的推免硕士生须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并在母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寄送北航研招办;没有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4.被我校拟录取的推荐免试考生需在次年的三月份与报考学院联系,确认复试等相关事宜。

5.申请人出现如下情形之一者,则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及入学资格:

(1)笔试或面试只要有一门不合格者即不予录取;

(2)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拟录取的免试硕士生入学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4)录取当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5)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6.所有寄送材料概不退还。

五、学院和各专业负责人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李厚之

电话:010-82316974

E-mail:lihouzhi@buaa.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邮政编码:100191

办公地点:北航教学区内五号教学楼208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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