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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考研时间: 2014-10-1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研究生院将拟接收的推免生数量通过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各招生专业一般均留出一定名额招收统考生。我校各学术型招生专业均可接收学术型推免生,专业学位类型仅限金融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和兽医硕士五种类别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生。

一、接收条件

(一)接收校内推免生的条件按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执行。

(二)接收校外推免生的条件:符合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第二章十四条之规定,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三)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英语过六级者优先。

二、接收程序

学校接收推免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和拟招收人数。

(二)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知经考生确认后,学校下载复试名册。

(三)研究生院牵头组织制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复试办法。各学院和相关学位点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经考生同意后,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四)学校报送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录取名单。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经批准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受到处分的。

(二)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三)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接收为推免生者,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

(五)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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