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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奖学金办法

考研时间: 2012-10-12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若考生所报专业上线人数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1倍,同时按分数排在拟录取人数之外, 我校将积极帮助考生调剂到校内相关专业或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复试。

2.经全国统考,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全部免交学费,并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还可以通过申请“三助”岗位获得资助。

3. 对第一志愿报考江苏大学的985院校、211院校、江苏大学等全国重点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中的优秀新生进行奖励。奖励条件及标准为:

总分超出报考专业的国家线100分,全国统考科目不少于3门,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总分超出报考专业的国家线50分,全国统考科目不少于3门,且总分在报考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名列前1/5,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

总分超出报考专业的国家线30分,总分在报考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名列前1/5,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以上奖励不可兼得。

4. 奖励外校推荐免试生。获推荐免试资格、申请到江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并被我校接受的“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和其他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后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5000元/人和3000元/人。

5.我校对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生实行硕博连读制度,品学兼优者可选拔赴德国、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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