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经我校申请,并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
我校2014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 研究生类别 | 学费标准 (元)/生/年 | 备注 | |
1 | 博士 | 10000 |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学制4年缴纳。 | |
2 | 硕士 | 文科A类 (金融专硕、保险专硕、会计专硕 | 10000 |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学制缴纳学费 |
3 | 文科B类 (除A类其他文科) | 8000 | ||
理工科类 | 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