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
二、专业研究方面、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有:环境法基础理论、自然资源法、能源法、比较环境法、国际环境法、房地产法。
环境法基础理论主要研究环境法调整对象、环境法律关系、环境法律体系、环境法基本原则、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环境法基本制度、环境法律责任、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等。培养目标:使学生掌握环境法的基本理论与法律制度以及污染防治的理论理念与措施,具备从事研究、教学与实务的基本能力。
自然资源法主要研究自然资源法的基础理论、自然资源监督管理体制、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以及开发、利用、保护各类自然资源的法律规定与措施。培养目标:使学生掌握自然资源法的基本理论与主要法律制度,具备从事研究、教学与实务的基本能力。
能源法主要研究能源法基础理论、能源监管体制与制度、以及煤炭法、石油天然法、原子能源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法、比较能源法。培养目标:使学生掌握能源法的基本理论与主要法律制度,具备从事研究、教学与实务的基本能力。
比较环境法主要研究比较环境法基本理论,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环境法以及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环境法。培养目标:使学生掌握比较研究的基本方法,扩展研究视野、开拓研究领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与实务服务。
国际环境法主要研究国际环境法基础理论、气候变化与能源政策、淡水资源的国际保护、生物多样性与生物资源保护、栖息地国际保护、危险废物和有毒化学品越境转移的国际法规制、环境与贸易、国家安全与环境、人权与环境。培养目标:使学生掌握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与制度,为中国参与国际环境保护立法与实践、制定政策服务。
房地产法主要研究房地产法基础理论与实践问题。
三、师资力量、主要博士导师姓名
环境法专业共有教师4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人。博士生导师有:周珂教授和李艳芳教授。周珂教授兼任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会长、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李艳芳教授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能源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
四、专业背景、专业概况、建设成果
当前人类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环境污染的问题,也面临十分严重的资源短缺、能源供应紧张问题。用法律手段对环境资源进行保护、对能源的开发利用加以规制不仅是各国的共同做法,也是国际社会贯常采用的手段。20世纪60年代以来,环境、资源和能源问题的严重化催生并促使环境法、自然资源法、能源法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当今气候变暖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的时候,环境法、自然资源法与能源法更加引起人们前所未有的重视。环境资源和能源政策与立法正成为影响政府决策与企业行为的主要因素,环境与能源合作也成为各国特别重要的合作领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各国将环境法、自然资源法和能源法作为一个重要的学科和领域。
人民大学环境资源法硕士专业也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于1999年创立的,并于2004年设立博士学位点。
环境资源法专业创立以来,取得主要成果有:21世纪法学教材系统:《环境法》(周珂主编)、《房地产法》(周珂、李延荣)、《经济法案例分析》(李艳芳主编)、《环境资源法案例分析》(李艳芳主编);专著:《生态环境法论》(周珂)、《我国民法典制定中的环境法律问题》(周珂)、《房地产法专论》(周珂)、《住宅立法研究》(周珂)、《土地租赁制度研究》(李延荣)、《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李艳芳);译著:《环境保护的公共政策》(李艳芳);发表论文近百篇。
同时环境资源法专业老师还承担着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北京市规划项目以及来自于世界项目、欧盟等国际合作项目。
五、对外学术交流
环境资源法专业设立以来,与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的高等院校与学术机构进行交流与合作,主办了多次国际学术研讨会,并邀请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等国家的环境、资源能源法专家、教授来校讲学,建立了广泛了学术合作关系。
六、毕业生就业去向
毕业的博士和硕士就职于国内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府机构、银行、企业等。
七、开设的主要课程
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环境法基础理论、自然资源法、土地与房地产管理法、比较环境法、国际环境法、能源政策与法律、环境资源法案例分析、物业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