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查询
1.查询时间:2月21日12:00开始。
2.查询方式:登录我校考生查询系统
须同时输入身份证号码(号码中的“X”请大写)、报名号(9位)、考生编号(15位,以10491开头)方可查询。
**上述号码均可在准考证中找到**
二、成绩复核
1.申请时间:2月21日至24日。
2.申请复核条件及规定:
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试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
3)自命题科目我办均进行了反复校对,统考科目的客观题答题卡由计算机读卡阅卷,主观题为扫描后网上阅卷,因此考试成绩出现常规性错误的可能性不大。对于确感成绩差距很大,有充分理由的考生方可申请复核。复查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统考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3.复核程序:
1)考生下载成绩复查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于2月21日至24日下午5:00前送交我办(学校东区研究生院办公楼105室)或传真至027-67885153;
2)对申请理由充分的考生,我办汇总考生复核申请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复核或组织专人复核;
3)3月1日前,复核结果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三、分数线
我校分数线将在3月下旬左右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如我办接到任何有关复试录取的通知,均会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可经常上网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