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询成绩
考生凭姓名、准考证号登录系统进行查询。
二、成绩复核
1、考试成绩已经经过认真复核,考生确实认为统考科目成绩与本人预计出入较大,对统考科目评卷结果有异议,可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研招办负责复核并通知复核结果,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学校自命题科目不接受复核申请。
2、考生需将复核书面申请:《201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于3月5日前提交(邮寄)交流中心10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月7日领取复核结果。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复试分数线将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确定。请考生留意研究生院及我校各学院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