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查申请。
我校接待考生成绩复查的时间为3月2日—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届时请由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我校研招办(教学楼115室)办理查询手续,成绩查询仅限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其它内容无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