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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3-09-2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基本要求

2014年北航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790名,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名额为准,考生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3.报考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类型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类型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考方式及要求

报考北航博士研究生的方式有3种,即普通招考、本科直博和硕博连读。

1.普通招考方式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学历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同等学力人员(攻读非学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此类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a.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含)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b.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c.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本科直博方式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学术型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设置有研究生院高校(含北航)的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10%,或“211工程”高校的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5%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活动或学科竞赛奖励等在科研方面表现优秀的考生,成绩排名可以适当放宽。

(3)北航只在工学和理学门类招收本科直博生。

3.硕博连读方式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确有进一步培养前途的我校各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申请发明专利和获得全国级别学科竞赛奖等科研活动表现优异者,可优先录取。

(2)申请硕博连读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所在学院同意。

(3)按教育部规定,不接受在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

三、报考及录取类别

考生的录取类别须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允许更改。分三类:非定向、定向和委托培养。

1.非定向: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北航,毕业后自主择业。

2.定向:北航定向类别只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见后。

3.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北航,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北航签订相应的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现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与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北航不负责任。

四、报名办法及提交材料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军人)报名、考试所用证件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至10月15日。报名地址以及与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相关的通知都将通过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须先向报考学院申请,通过考核获得录取资格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4.考生在填报信息时,须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和正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非定向类型在校生由所在学院填写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录取后须提交纸质版。

5.考生在报名阶段须上传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图象像素大小为378×260(高×宽),不超过50KB)

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pdf版,每份推荐书扫描成一个pdf文件,须有专家亲笔签名,点击下载模板)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本科直博生为本科成绩单)扫描件(pdf版,须扫描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多页成绩单须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④本科直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上传学生证扫描件(pdf版);已获硕士学位人员上传硕士学位和学历证书扫描件(pdf版)

⑤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版,正反面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⑥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pdf版,每张证书单独扫描);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全文(第一作者)(word或者pdf版);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的证书扫描件(pdf版)

注意: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只须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版报名资料,但须保管好各项资料的纸版原件,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随通知下发的具体要求向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申请资料的原件。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线支付200元;直博生在参加推免生复试时向学院缴纳100元复试费,在网上报名时须在线支付100元。

6.为给优秀考生提供更多的深造机会,北航201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报考模式,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时选报一位平行志愿导师。同时,每位考生可自愿选报专项招生计划。

7.北航执行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标准。所有考生须在面试前1个月内,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不少于样表(点击下载样表)所列项目的体格检查,并在面试时向学院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表。未按时提交体检表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时间安排

1.普通招考时间安排

时间:2013年11月2日和3日

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考试安排如下(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在考试前10天由考生自行打印,请关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11月2日:上午考基础外国语(无听力),下午考基础理论课。

11月3日:上午考专业综合课,下午进行面试(专业综合课考试和面试安排请咨询所报考学院,考生须在面试时提交体检表)。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11月4日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有关的硕士学位主干课和政治理论课。

2.本科直博和硕博连读时间安排

本科直博工作于9月份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同时开展,请考生(包括本校直博生)参照《北航关于接收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及要求》执行;硕博连读具体工作安排将于9月下旬公布,请关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六、学习年限与待遇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一律于2014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以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本科直博生的学制为4年;最长修读年限均为8年。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并对符合要求的学生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学费及奖助等具体内容,详见国家、北京市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七、专项招生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根据国家五部(委)教民〔2005〕11号文件精神,北航2014年将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考取后须签定教育部规定的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定向地域(单位)工作。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考试前向我办寄送由工作单位、省级教育厅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

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教研〔2009〕5号)的要求,北航2014年将继续开展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和工程院下达的年度计划单独公布,请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考生)

北航将从2014年录取的非定向类型博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秀生源赴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合作培养,达到双方培养要求者可获得双学位。具体招生计划请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4.学科交叉培养博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考生)

北航2014年继续在飞机适航设计、空间技术应用(只招收来华留学生)、量子科学仪器、导航与定位、集成电路设计五个交叉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并将评选出一批优秀的学科交叉方向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请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5.工程博士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北航作为全国首批25个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培养单位之一,在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两个领域开展工程博士培养试点工作。北航2014年将继续在上述两个领域招收工程博士。招生办法另行公布。

6.说明

以上专项计划除工程博士外,考生均须参加11月的普通招考考试并成绩合格,或者取得硕博连读、本科直博资格后,按照各专项计划的具体要求参与选拔。

八、其他

1.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2.考生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在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其作弊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北航将不允许其再参加下一年度的招生考试。

4.教育部不允许考生同时被一所以上招生单位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5.若国家对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九、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北航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部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yzb.bua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东办公楼20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联系电话:010-82317794;

传真:010-82328059;Email:boshi@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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