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纲》中关于各阶段宪法发展这部分一直是容易被考生忽略的重点,虽然内容并不复杂,但是这部分是很容易跟思修和法基联系起来出题的,下面我们就把近现代的那几部宪法总结一下。
《钦定宪法大纲》(1908)制定了预备立宪其后9年的君主立宪方案。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3)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它规定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家、政府组织机构以及人民享有的各项民主权利。
《临时约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废除了两千年来的封建君主制度,确认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制度。《临时约法》是革命的产物,带有鲜明的革命性、民主性。它不仅具有现实的进步意义,在中国宪政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中华民国约法》(1914.5)袁世凯撕毁《临时约法》,炮制了一个《中华民国约法》,用总统制取代内阁制。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11)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工农兵大会在江西瑞金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共同纲领》(1949.9.21)《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
《共同纲领》在当时是全国人民的大宪章,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从54宪法到82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先后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颁布了四部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修正案。
大家在复习的时候一定要多多关注思修中宪法的考点,并与史纲部分的内容相结合,不仅是具体某部宪法的相关史实,更要熟记宪法的意义、特征、原则等相关考点,以求复习的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