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每小题10分,共100分)
1. 在我国现阶段,用以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的程序规范包括哪些类型?
2. 除了用以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的程序规范本身外,我, 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研究对象还包括哪些内容?
3. 简述调整原则的基本内容。
4. 群体诉讼与共同诉讼、诉讼代理制度的区别何在?
5.何谓程序法律事实?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明对象之一的程序法律事实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5. 简述反诉的本质属性?
6. 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哪些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7. 如欲开始民事执行工作,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8. 我国民事诉讼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作上哪些特别规定?
9.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立法的蓝本,1877年德国民事诉讼法典的最大特点及其篇章结构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