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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199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考研时间: 2004-08-13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概念比较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免予起诉不起诉提起公诉

2、判决裁定决定

二、判断分析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反革命案件一律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或年幼的人并非都不能作证人。

3、按照死刑复核程序回重审的判决、都是终审判决。

4、我国刑事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哪些职权?

2、证人与鉴定人有何区别?

3、运用间接证据的规则有哪些?

4、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有何异同?

四、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试述强制措施的性质和意义。

2、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地位和任务。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某县人民法院在审查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立、刘军共同贪污一案量,认不刘军虽系从犯,但罪行不轻,检察院将其免予起诉显然是错误的,要求检察院补充起诉。在检察院坚持不改变原决定的情况下,该县法院遂决定逮捕了刘军,并准备开庭审判,因此,引发一场争论:

有人认为:县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检察院才有提起公诉的权力,对于没有提起公诉的人,法院不能决定逮捕并交付审判。

有人认为:县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公、检、法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既要以事实不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又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如果不纠正检察院的错误决定,怎样体现以事实不根据、以法律不准绳和互相制约呢?

问:你同意哪一捉观点?用何理由反驳另一种观点?

2、刘艳与张富华离婚后,9岁的儿子张军随父张富华生活,张军17岁时犯致人重伤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赔偿损失4000元。刘艳和张富华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参加了诉讼。对此判决,张军坚决不上诉。刘艳对经济赔偿数额没有意见,但认为14年徒刑太重,准备为儿子上诉。担她又不明白:第一,自己是否有权上诉?第二,上诉后,法院会不会加重刑罚。为此,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问:如果你是接待刘艳的律师,如何回答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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