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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1996年硕士入学考试综合课(民法、民诉、国际私法)试题

考研时间: 2006-11-22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名词解释

形成权

延缓期限

添附

发现

诉讼代表人

共示催告程序

再审

司法协助

冲突规范

系数公式

二、简答

1.合伙人对个人合伙的财产享有那些权利。<民法通则>对合伙人无限责任是如何规定的。你对这一规定的含义如何理解

2.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有哪些区别

3.简述移送管辖与管辖权的区别

4.简述普通程序的概念以及开庭审理诸阶段的任务

5.根据我国法律,试述涉外民事诉讼中国家主权原则的体现

6.简述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含义及其确定标准

7.何谓物之所在地法,其适用范围怎样

8.某外国船运公司,因疏忽而装运危险品上船,结果驶离该国后发生损害于中国境内,如因损害赔偿在中国法院诉讼,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为什么。

三、论述题

请详细论述企业法人变更的内容,以及由这一变更所引起的对原法人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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