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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07年考研法学综合试题之法理学民法学部分

考研时间: 2008-11-07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名词解释(共6题,每题3分,共计18分)

1.法律编纂

2.法的效力

3.双向(双务)法律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

5.质权

6.过失

二、简答题(共2题,每题6分,共计12分)

1.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2.简述我国法人民事责任能力确定标准的几种学说及规定。

三、论述题(共1题,每题10分,共计10分)

在我国现阶段如何理解和贯彻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四、案例分析(共1题,每题10分,共计10分)

甲男与乙女是夫妻,无子女。在旅游时,甲、乙与丙(甲之父)同机遇难,其死亡的先后无法确定。现查明:甲、乙无遗嘱,留有轿车一辆和存款若干;丙无遗嘱,留有住房一栋,其妻早亡,除甲之外,另有成年子女丁与戊;乙有妹己,父母早亡。

(1)三位死者的死亡先后如何推定?(4分)

(2)上述三种遗产各如何分割?请说明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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