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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2006年考研民事诉讼法试题(B卷)

考研时间: 2008-11-1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名词解释(15分)

1、诉权

2、诉讼担当

3、正当当事人

4、证明标准

5、参与分配

二、简答题(30分)

1、根据给付的时间与内容,给付之诉可以划分为几种类型

2、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主要区别。

3、简述法院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

4、对民事诉讼中的哪些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认定。

5、执行终结的含义及何种情况下需要终结执行。

三、论述题(15分)

试评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

四、案例分析题(15分)

2005年7月,A市甲公司与B市水果批发公司在A市订立了一份;甲公司于2005年10月底前供给水果批发公司苹果2千件,每件30斤,每斤单价为1元钱,共计货款6万元。同年10月,甲公司将苹果运至水果批发公司所在的B市火车站,并将苹果卸在该火车站货场里,被告以苹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为由,拒绝提货和支付货款。因天气炎热,在货场里的苹果开始腐烂。甲公司在来不及起诉的情况下,申请法院对苹果采取措施。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在5日后,裁定变卖这批苹果。现问:

(1)甲公司是否有权申请法院处理苹果?

(2)法院在接受申请时,应要求甲公司履行什么义务?

(3)法院在5日后作出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4)依照有关法律,甲公司应向哪个法院提出处理苹果的申请?

(5)如果甲公司要起诉,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6)甲公司必须在什么期间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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