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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考研民事诉讼法试题

考研时间: 2008-11-27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判断对错并简要分析(共10分,2分/题)

1、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书面异议后,应立即裁定终止程序,支付令即自行失效。

2、特别程序均为一审制。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授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以给法人或其他组织位被告。

二、概念对比(共20分,10分/题)

1、诉讼行为和诉讼事件。

2、传闻证据和间接证据。

三、简答题(10分)

执行标的有限原则。

四、案例题(10分)

2002年7月,重庆市沙坪坝区某运输公司承运成都市青阳区某彩电公司的电视机,从重庆运往成都。行驶于四川省资阳县境内时由于违章驾驶,车辆撞上路边彩星公司的广告牌,同时造成货物部分损失。同年9月彩星公司和青阳区彩电公司分别向资阳县法院起诉,要求运输公司赔偿损失。问:

(1)法院能否将两案合并审理?为什么?

(2)本案中法院应当如何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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