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专业学位是应国际汉语教育发展需要,于2007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3次会议批准设立的。首批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培养院校有24所,目前增至82所,名单附后。该专业学位面向国内外招生,主要有全日制攻读和在职攻读两种培养方式。自2007年首次招生以来共招收近6000名研究生。随着研究生培养结构调整和培养模式改革,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建设不断改革创新,加快培养适应国际汉语教育新形势需要的合格师资人才,以满足全球汉语教学的迫切需求。
设置方案
一、为提高我国汉语国际推广能力,加快汉语走向世界,改革和完善对外汉语教学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汉语国际推广新形势需要的国内外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和传播中华文化的专门人才,决定在我国设置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二、汉语国际教育是指面向海外母语非汉语者的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Teaching Chinese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简称MTCSOL。
三、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为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四、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化知识、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技能、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五、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
六、入学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或联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七、教学以培养学生的汉语教学技能为主,同时注重培养外语能力和文化传播技能。
八、培养方法采用课堂教学与国内外教学实习相结合的方式。
九、学位论文与汉语国际教育或推广紧密结合。论文类型可是理论研究、调查分析报告、个案研究、毕业设计等多种形式。
十、课程考试与教学实习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十一、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