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法律硕士冲刺重点:物权法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我的考研 >> 备考指导 >> 2016考研法律硕士冲刺重点:物权法

2016考研法律硕士冲刺重点:物权法

考研时间: 2015-10-2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物权法是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中的一门重要知识点,可以涉及任何的考试题型,考生们务必保持全面细致的复习。查字典考研为各位考生总结出物权法概述部分的主要内容,希望考研学子对以下内容重点理解。

1.物必须具有非人格性,人的身体不可以作为物;物必须具有独立性,汽车的轮胎不可以作为物;物必须具有可支配性,火星上的土壤不可作为物。

2.物可以分为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种类物与特定物、动产与不动产。重点为同学们讲解一下种类物与特定物的分类,比如我们去商场买一台电视机,阅读送货上门,此时的电视机指的就是种类物;再比如我们买篮球,但是买的不是普通的篮球,而是乔丹签名的篮球,这个时候的篮球就属于特定物。特定物包含天然的特定与人为的特定两种,上例中的篮球就属于认为的特定物。

3.物权的客体除了动产与不动产之外还包括一些权利,一些特别的权利要求的课题也是特定的,具体而言:

①留置权:要求动产;

②用益物权:要求不动产;

③所有权: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④抵押权:包括动产、不动产、权利;

⑤质权: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权利。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