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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法律硕士法理学冲刺必备论述题(五)答案

考研时间: 2015-11-05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在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试卷当中,法理学分数值在六十分左右,考生应该投入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应对这门课程。下面是查字典考研分享的一些法理学论述题。

21、答:法治条件是指法治原则的实现方式及其实现的技术条件。法治的条件要依法治国原则的要求来定。(l)法律的统一性。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避免法律中的矛盾。其二法律普遍得到遵守。(2)法烙饼的一般性。包括三层含义。其一是法律对社会生活的一般性调整:其二法律内容的一般性表述:其三法律实施中的一般性适用。(3)规范的有效性。包括三层含义:其一法律规范的效力系统。其二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其三法律规范的实效。(4)司法中立性。司法中力既是程序正义所恪守的原则,也是实体正义所含之当然要求。中立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审判的公正。保持司法中立,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实行独立审判,法官除向法律负责外不向任何机关负责:一是在体制上司法权只接受监督不接受命令。(5)法律工作的职业性。法律职业的特点是:有基础相同的法学修养和运用法律的艺术:有共同的为社会大众服务的精神和追求,坚持、实现社会正义的进德情操:有利益相关的杜会同一阶层的意识及与阶层意识相符的语言特点、思维方式、仪表风范和行为气度。这些特点决定了法律职业在主体上专家化和工作上的专业化以及工作结果上的艺术化。法律工作非职业化。不论法治的实体价值或形式价位。都会在从业者的无知和盲从中丧失。

22、答:具有五千年文明传统的中华民族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和社会主义道德之间其有密切的联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渗进、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社会主义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杜会主义法是传播杜会主义道德、保证道德实现的有效手段。就社会主义法对道德建设的作用而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社会主义法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某些原则和要求加以确认。使之具有法的属性。遵守法律化的社会主义道德成为法律上的义务,从而使它获得强有力的保障。违反它,既是违反道德规范。也是违反法律规范,既要受到道德谴责。又要受到法律追究。这样就能使杜会主义道德得到更好的实现。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公民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集体主义精神。我国法体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民法未能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资源、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虑待和遗弃等等。这些都是社会主义法对道德的确认。其二,杜会主义法制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重要要方式。由于社会主义法的规范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精神和要求,所以通过法律教育和法律实施活动,可以促进社会主义进德。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一般来说,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大部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法律所鼓励的行为。也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要求的行为。通过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不仅使人们看到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而且也使人们认识到什么行为是道德所谴责的。通过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和奖励。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培养人们的道德观念。因此,杜会主义对道德方面的教育作用。不仅表现在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方面。而且还表现在对先进行为、模范遵守法律的公民的表扬奖励方面。杜会主义法对那些为社会和国家做出积极贡献的行为。对为保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做出贡献的公民予以奖励。对那些为了公共利益而受到损失的公民给予必要的补偿等,从而鼓励人们的道德行为。培养人们的进德情操。以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23、答:(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规范。(2)法由国家制定成许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3)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4、答:法律实施。也叫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法律实施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规范的活动,而且还包括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只有通过法律实施。才能把法律规范中设定的抽象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生活中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转化为人们实际的法律活动。法律实施是实现立法者的立法目的、实现法律作用的前提。是实现法的价值的必由之路。法的实现是指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达到法律设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结果。它不同于法律实施。法伸实施是人们施行法律。使法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的过程和活动,它也不同于法的实效。后者是指法律被人们实际施行的状态和程度。侧重于结果。法的实现是将法的实施的过程性与法的实效的结果性结合的一个概念。研究法律实现。就要对注律实施的状况作出评价,法律有实效还是没有实效。实效较好还是较差等。综合对法律实效、法律效果和法律效益的评价标准以及微观、中观和宏观的评价标准。对法律实施进行评价有以下标准:(l)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行为的程度。(2〕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案件种类、破案率及犯罪分子的制裁状况:(3)各类合同的履约率与违约率。各种民事或经济纠纷的发案率及结案率。行政诉讼的立案数及审结情况;(4)普通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对法你的了解程序,法律意识和观念提高程度:(5)与其他国家成地区的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的可比性研究;(6)社会大众对社会生活中安全、秩序、自由、公正、公共福利等法的价值的切身感受:(7)法律的社会功能和社会目的是否有效实现及其程度。(8)有关法律活动的成本与效益的比率。

25、答:(1)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l)坚持党在壮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是我国法律解释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法律解释的政治方向保证。2)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这是我党的思想路线在法律解释工作中的具体体现。3)以宪法为指导的原则。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这是各项法律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宪法的规定应贯彻到法律解释工作的各个环节。(2)法律解释的具体原则:1)合法性原则。法律解释的合法性包括三方面的内容,解释主体的合法性,法律解释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律拥有解释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法律解释权限的合法性。被授权的解释主体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进行:解释程序的合法性。2)客观性原则。法律解释的客观性。其实质就是要在解释主体的主观性之外寻求一种客观标准。这些标准主要包括:立法者原意、成文法字里行间的要旨、公序良俗、正义公平观念等。对法律解释客观性的追求是实现法治的关键环节。3〕合理性原则。法律解释的合理性。要求法律解释主体在解释法律的时候,必须进行审慎的价值选择,这种价仇选择虽然有主体的参与。渗进将解释主体对法律解释现象的主观评价,但这种评价是一种主体价值观念的外化。在这一外化过程中。社会普遍承认的法律价值观念尤其是其中的理性因素应被突出来,否则解释法律要么突出客观性而忘记主体的目的,要么就是忽视价值观念而任意解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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