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金融硕士初试科目梳理
类别码:0251
第一单元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第二单元科目:
▲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其它语种由招生单位设置自命题科目(100分)
第三单元科目:
▲303-数学三(150分)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150)
第四单元科目:
★431-金融学综合(150分)
注:
1.加▲者为全国统考或全国联考科目。加◆者为批准的经济类专业学位招生单位联合命题科目。加★者为全国统一规定代码的招生单位联合命题或自命题科目。
2.第二单元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代码使用240-289。
3.第三单元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代码使用6或7(其中,601-609仅供招生单位自命题理学数学使用,其它自命题科目不得使用)。
4.第四单元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的科目代码使用8或9、考试时间为三小时以上六小时以下的科目代码使用5。
5.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均可选用相应单元、相同分值的统考科目试题。
6.括号内所注分值为该栏考试科目的满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