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江苏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视频会议在南京召开。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是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人才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本次改革拟在省属高校中明确6所左右高水平特色学校,其学术型与应用型研究之比为6:4;10所左右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其学术型与应用型之比为3:7;还有10所左右仅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含3所省设特殊需求硕士研究生培养项目单位),以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为主。
据悉,此次改革教育部共批准了12所高校,3个省市(上海、江苏和广东),3个教指委(法律、工程、会计)作为试点单位,我省参与改革的为南京大学。
会议还宣读了《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江苏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任务书的通知》,明确了34校的改革任务。
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表示,要在“深化”二字上做文章,各项目责任高校要聚焦重点任务,集中政策资源,在办学管理体制、分类培养模式、导师队伍建设、国际联合培养、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重点突破;要协同推进,通过统筹规划,整合各方面资源,优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环境,产生倍增管理效应;要勇于创新,身在江苏,放眼全国,创造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