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我单位实际,为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宋保亮 姜星莉
副组长: 唐 兵
成 员: 陈学峰 高向东 郭 林 何光存 梁允宽 卢 欣 王建波 于 丹
周 严 朱 应
秘 书: 薛 云
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我院按照生物学一级学科和生态学一级学科分开招生。
生物学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八个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的总分基本分数线为340分,英语50分,政治5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成绩为90分。
生态学一级学科下属的:水生植物生态学、植物分子生态学、入侵生态学、 水污染防治和恢复生态学、动物生态学、动物分子生态学、保护生态学、资源生态学。八个方向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的总分基本分数线为350分,英语为国家线,政治5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成绩为90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的总分基本分数线为340分,英语50分,政治5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成绩为90分。
学科或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总招生数 | 推免接收 数 | 上线数(含夏令营) | 复试比例 |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
生物学 | 50 | 50 | 90 | 90 | 340 | 155 | 65 | 143 | |
生态学 | 50 | 国家线 | 90 | 90 | 350 | 6 | 1 | 19 | |
专业学位 | 50 | 50 | 90 | 90 | 340 | 35 | 2 | 1 | |
合计 | --- | --- | --- | --- | --- | 196 | 68 | 163 | 127% |
三、选拔为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5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优秀营员,所报考专业与夏令营预录专业一致,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相应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经体检合格,予以录取,免复试。
2、对于来源于全国高水平大学和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营员,若初试成绩总分低于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相应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20分以内(含20分),并且单科成绩到达到相应单科分,具有参与所报考专业的复试资格。
3、奖学金政策:所有被录取学生按照武汉大学统一政策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四、调剂政策
考虑到我院上线考生的不均衡分布,我院上线考生可以在院内专业间调剂,各专业招生指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和上线考生的专业分布另行公布。调剂的原则如下:
1、考生只能由生源较多的专业调剂到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不允许高分考生由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流向生源充足的专业。
2、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专业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
3、考生对是否调剂专业必须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应认真考虑本人的专业兴趣,并结合今年考生的专业分布,再决定是否调换专业,并保证被调剂专业录取后不再调换专业。
4、参加植物学、动物学、遗传学和发育生物学四个专业及生态学各方向复试的考生正式录取后在任何条件下只能在这几个专业内选择导师,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或主动退学处理。
5、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根据本人自愿,填写《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调剂申请表》,考生须在2016年3月20日下午5点以前将书面申请纸质版交至生命科学学院1105办公室薛云老师,外地学生可以发送扫描版至邮箱yxue@whu.edu.cn。专业调剂申请表必须由本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截止时间之前不提交有效申请表格的考生在原报考专业进行复试。截止日期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考生的调剂专业申请。
6、考生、导师与复试小组不得自行调剂专业,否则当事人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7、根据我院各专业的实际情况,经我院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院考生调剂专业复试时,初试成绩在进行最后总成绩统计时按减10分计算。
8、复试小组在复试与成绩评定时必须对所有复试考生一视同仁,不允许有意压低调剂生的复试成绩。
五、复试要求
(一)具体安排
复试专业划分:植物学、动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生态学以专业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和生物物理学组成联合复试组;微生物学专业人数较多,成立病毒学和普通微生物学两个复试小组。
考生复试时间:3月24日-3月25日
考生复试报到时间:3月23日 8:3017:00
报到地点: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1105房间)
复试费:100元
复试地点:各复试小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复试前于生科院主页通知栏内公布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报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由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主要分为两个部分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约10分钟,专业综合面试不少于10分钟,每位考生的总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时复试教师须统一打分标准,当场独立打分(外语和专业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取各教师打分平均数后再换算记入最后成绩。复试打分将使用学院统一印制的复试分数单。每位复试教师的原始打分记录由教师本人签名,最终成绩单由复试组组长和统分人员签名,复试完毕后一同交给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查。
2、专业综合面试将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动手能力、培养潜力和心理素质等。复试的具体内容由各复试小组自行决定,但复试的试题难易程度应能够真实反映考生知识与能力的差别,复试成绩要拉开距离。复试试题须事先印制,并在复试结束后与复试成绩一起交给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查。
3、生态学外语复试除听力口语测试外还包括专业英语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还包括野外实践能力考查。专业英语笔试时间60分钟,内容为科学术语和短文的英汉互译,占外语复试成绩的50%。野外实践能力考查考试时间60分钟,内容为野外调查方案和实验设计,占专业综合面试成绩的50%。
4、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成绩核算(百分制、及格线、核算公式等)
我院所属一级学科下属的全部二级学科,成绩计算方法均为:
最终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外语成绩占2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30%。最终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0.5 + 外语成绩0.2 + 专业综合成绩0.3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可以具有一票否决权,但必须有具体、明确理由。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培养单位要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培养单位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向培养单位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破格复试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属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人才,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门组织面试考核,通过后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详细说明考生个人信息及破格理由。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定。生源充足(含调剂)的招生专业不得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占各专业招生指标。
九、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复试阶段即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在复试时初步确定1+4硕博连读人选,并须将推免生纳入选拔范围;入选1+4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占各专业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十一、信息公开
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学院接受举报电子信箱薛云老师(yxue@whu.edu.cn)、电话号码(027-68756695),学校硕士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4125。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另外,学院创建了QQ群,群名称:16武大生科硕士复试群,群号码:450657437,请各位考生添加到群中,方便信息传递。
生命科学学院
附件:《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调剂申请表》